昆明公司喜获“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新年伊始,喜讯传来。云南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业联合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文,授予云南省39家企业2020-2021年度“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中铁二院昆明公司位列其中,成为系统内唯一获此省部级殊荣的单位。

  此次评选,由省级七个主责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省级推荐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推荐评选的组织协调和审核命名工作。昆明公司认真组织,领导班子从顶层做好统筹策划,党群工作部高质量高标准完善材料报送,为评选奠定了坚实基础。经过企业自评、人社部门测评、三方联席会议组织评审等,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省煤电化工会、省工商联、省企联等多个本门逐条核对评选要求,并一致同意昆明公司符合获评标准。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精神,对获得“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在政策扶持、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一定倾斜。

  近年来,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昆明公司始终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目标,全面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建设,不断提高职工权益保障水平,实现了企业和职工互利共赢、共谋发展的新局面。同时,针对不通用工制度,定期及时研究、协商和解决劳动关系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此项荣誉的取得,是各级领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广大干部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昆明公司也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秉承初心,砥砺前行,团结动员职工同心同向同行,努力构建更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